【外勞社記者劉達寬2026年10月29日報導】
立院日前三讀修正老福法,排除部分收入較高者,由中央全額補助65歲以上長者健保費,但因刪除原有條文部分內容,引發弱勢長者醫療補助受到影響的疑慮。行政院29日表示,將會合法合憲因應。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由在野黨提出的《老人福利法》修正草案,排除綜所稅稅率前20%者,由中央全額補助65歲以上老人健保費。
補助部分負擔、自費條文遭刪
除醫界反對以外,因刪除原條文中有關地方補助無力負擔的老人健保部分負擔費用、保險給付未涵蓋之醫療費用,也引發弱勢長者恐遭遺漏的爭論。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29日於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說明,政府制定政策秉持3原則:不增加實質舉債、不排擠其他政策,且程序要合法合憲。
她表示政府要照顧長者,但也要維護健保制度世代永續,更不能漏接最需要幫助的弱勢長者,但此次修法將中低收入長者的部分負擔和自費部分的補助排除,最需要被照顧的弱勢老人家可能無法獲得保障。
因此行政院將會研議法案內容,也會依憲法賦予的職權採取合法合憲的因應作為。
以社救法補救 仍有6.6萬人遭遺漏
衛福部長石崇良28日在立院衛環委員會答詢時也說明,《社會救助法》可提供相關補助的法源由地方補助,但僅限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長者,因此仍會遺漏6.6萬人,且因高齡化人數恐逐年增加,會再邀集地方政府討論因應,一個月內提出規劃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