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查獲近3千件不實申報 勞保局籲定期檢視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二月廿五日臺北報導】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提醒,各投保(提繳)單位應覈實申報所屬勞工月投保薪資(月提繳工資),並定期檢視,如有變動應適時申報調整,113年查獲2,895件申報不實,共處新台幣1億4,500多萬元罰鍰,為便利單位申報,勞保局官網提供試算系統。
官網提供試算系統 便利單位正確申報
勞保局說明,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勞工退休金(簡稱勞保、就保、災保及勞退)月投保薪資(月提繳工資)是計算各項給付金額及退休金的重要基礎,勞工之薪資如在當年2月至7月變動時,投保(提繳)單位應於當年8月底前申報調整;如在當年8月至次年1月變動時,應於次年2月底前申報調整,亦可隨時申報調整。
另外,若是勞工每月薪資總額因加班費、各項津貼或其他給與致不固定時,投保(提繳)單位應依照上述法定申報期限,以其最近3個月之平均月薪資總額予以檢視並覈實申報調整。調整後之月投保薪資(月提繳工資),均自單位向勞保局申報的次月1日起生效。
為便利各投保(提繳)單位正確申報投保薪資(提繳工資),勞保局官網新增「勞保、就保、災保月投保薪資及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之調整申報試算」系統(網址:https://www.bli.gov.tw/0108787.html)。
例如,單位若需確認是否應於114年2月申報調整勞工投保薪資,可至試算系統輸入勞工113年11月、12月及114年1月的月薪資總額,即可試算應申報的月投保薪資及勞退月提繳工資,歡迎各單位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