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劉達寬2026年7月14日報導】
資源循環推動法及廢棄物清理法修正案日前陸續由立院三讀,修正後的資循法已經總統公布,廢清法預計於15日公布。環境部14日於中興大學舉辦循環雙法推動說明會,環境部長彭啟明表示希望將錯置的資源重新放回市場,雙法預計增修近130項子法,預計未來1年多內完成,為此也透過說明會蒐集各界意見。
資源循環署再利用推動組長蔣震彥說明,循環雙法基於翻轉的思維,希望將錯置的資源高值化,回收純化利用。資循法的範圍包括產品與物質的源頭減量、綠色設計,以及使用後的維修、在使用;無法使用後進入廢清法的範疇,包括廢棄物處理、再利用。
綠色設計原則以自願指引先行
資循法的修正重點為推動永續產品政策,首先基於單一材質、易拆解、使用再生(材)料、模組化設計、易維修升級等綠色設計原則,由環境部定準則,再由各部會修改法規,將先採自願指引,後強制規範的方式實施。
其次是推動強化使用再生料,包括要求產品使用再生料,將會從塑膠容器、包裝、日用品和家電優先推動;針對營建工程部分,透過規範使用再生料降低排碳,並修正工程使用規範避免影響品質。
永續產品政策還包括推動營建資源循環,未來將會要求營建工地現地分類營建產出物,透過處理再利用廠精緻化,能產出可用於營建工程的原材料。第4個重點則是要求減量設計、禁限用難以循環的材料、產品材質單一化等措施促進源頭減量。此外也將推動維修、產品服務化模式,如以租代買等。
循環標誌審認相對單純先不收審查費
此外將會建立產品數位護照,比如透過產品上的條碼就能知道再生料比例、如何維修、拆解回收;7月起也開放5大類共12品項,讓業者可申請循環標誌。公部門將會優先採購、推廣。
此次修法也建立創新實驗沙盒機制,蔣震彥說明,過去廢清法對廢棄物流動管制相當嚴格,若想創新改善技術,需要申請再利用試驗計畫或廢棄物處理許可等,實驗沙盒給予特殊通道,針對未達到商業化規模,嘗試商業模式創新或技術研發,可申請實驗沙盒,給予一定批次、數量(廢棄物)在限定的範圍和時間內進行實驗。
實驗沙盒不需再利用許可
他強調實驗沙盒仍須遵循其他法規,雖然不需要清除處理許可或再利用許可,但只限於技術和材料研發階段;此外過去清楚處理或再利用許可,限於工商廠、場,而資循法定義的事業單位則包括公司行號、機構及法人團體;細節則待子法訂定。
廢清法修法重點,包括強化科技執法、加重刑責,並且將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等新興廢棄物納入應回收制度;此外將統一再利用管理事權,建立全程流向追蹤、品管與驗證機制,由於設計現有4百餘件再利用許可案的轉變,因此訂有2年緩衝期,預計2028年7月15日上路。
針對循環標誌與現行環保標章的差異,官員補充,環保標章是對最終產品的認定,包含是否使用回收材料、節能省水等都需要到工廠查證,規格門檻較多;而循環標誌則將審認重點放在是否使用再生料、材質單一化,確保後續回收循環,希望促進相關產品普及率,第一年開辦也先不收審查費,減輕業者負擔。
再利用改制仍以既有3類別為原則
環境部也鏈結金管會永續報告指引,鼓勵上市櫃企業購買循環產品,希望能帶動循環經濟發展。
針對現行的再利用制度與未來新制的差異,蔣震彥表示大致上仍按目前分為3類,場內自行利用相對單純;公告再利用已明定品項和管理方式,按公告設廠和設備等,不須走替代方案則較不複雜;若是自行提出許可再利用申請,為證明技術可行、不會造成污染與不當用途,勢必會花較長時間也更為嚴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