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黃秀娟2026年7月27日報導】
針對台灣失能者家庭暨看護雇主國際協會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出「反對移工來台最高19萬元費用全由雇主買單」提案,勞動部在27日下午約4時30分正式公布政策回應,強調《就業服務法》修正及「移工零付費」政策,主要是配合國際防制強迫勞動趨勢及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承諾,適用對象為製造業及漁撈業,家庭類雇主並非ART適用範圍,另政府將提供3年調適期,並持續與產業、雇主及移工來源國溝通。
雇主協會籲政院暫緩修法
此外,台灣失能者家庭暨看護雇主國際協會批評,公共政策平台提案已獲5,929人附議成案,勞動部原承諾於7月26日前提出正式回應,卻延至27日下午才公布內容,呼籲行政院暫緩推動修法,重新展開社會溝通。
針對提案,勞動部回應,《就業服務法》修正草案重點之一,是明定雇主或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不得扣留求職人或移工的身分證件、工作許可等文件,以保障移工人身自由,避免證件遭扣留作為控制手段,防制強迫勞動。
勞動部指出,美國及歐盟近年均將防制強迫勞動視為產品進入市場的重要條件,台灣依ART承諾,須於協定生效3年內落實製造業及漁撈業禁止向移工收取招募費,但家庭類雇主並不在ART適用範圍內。
勞動部指修法是防制強迫勞動
為協助企業接軌公平招募,勞動部已於今年2月發布「企業防制強迫勞動參考指引」,並自3月起與經濟部、6月起與農業部漁業署合作辦理說明會,未來也將透過諮詢、入廠輔導及配套支持措施,降低企業因國際供應鏈要求所面臨的貿易風險。
勞動部表示,考量國內以中小企業為主,政策將採循序漸進方式推動,規劃3年調適期,在此期間持續與產業、雇主團體、相關部會及移工來源國政府協商,研議相關配套措施及支持資源,協助產業逐步適應制度變革。
針對提案要求改善直接聘僱制度,勞動部表示,近年已建置外國人申請案件線上申辦系統,並持續簡化文件,包括求才證明及無違反勞工法令證明效期延長至90天、失能診斷證明一年內有效,另已有16項文件免附,減少雇主往返辦理負擔。政府並已增設中彰投及高屏澎東兩處直接聘僱服務中心,提高申辦便利性。
為協助雇主海外直聘,直聘中心與移工來源國合作提供「專案選工」服務,由來源國政府客製化的海外招工與選工等事宜,並確保移工引進過程不被收取任何招募費用,降低供應鏈強迫勞動風險。目前印尼已開放除家事類移工以外之各工作類別;越南亦同意開放除家庭幫傭以外之各業別雇主,均可採行專案選工直接引進移工。
與衛福部研擬家庭雇主支持方案
對於增加移工來源國建議,勞動部表示,目前主要來源國為菲律賓、越南、泰國及印尼,未來仍將配合外交政策,持續透過外交管道接觸其他潛在來源國,經審慎評估後拓展合作,以降低對單一來源國依賴,穩定國內勞動力供給。
針對就業安定費議題,勞動部表示,就安費是依《就業服務法》規定徵收,主要用於促進國民就業、提升勞工福祉及外國人聘僱管理。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符合身障及老人福利資格者聘僱家庭看護工,可依法免繳就安費。
勞動部指出,目前已透過就業安定基金提供家庭雇主薪資補助、喘息服務、短期照顧、聘前講習及各縣市諮詢窗口等措施,並正與衛福部研擬「家事移工雇主支持方案」,希望提供更多照顧支持,減輕家庭負擔。
失聯移工比率已逐年下降
至於提案憂心合法聘僱成本增加恐擴大失聯移工問題,勞動部表示,疫情期間失聯人數曾於111年達約4.1萬人、失聯率5.96%,為歷年最高;隨疫情解封及跨部會加強查緝、自行到案專案及調整移工政策後,112年失聯約3.1萬人(4.20%)、113年約2.5萬人(3.16%)、114年約2.6萬人(3.00%),失聯率已逐年改善,未來將持續透過跨部會合作及管理措施,兼顧產業需求與移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