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水費今年起全額計徵 7月底寄發通知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2026年6月22日報導】為水資源有效及永續利用,促進大用水戶節水,經濟部自112年度起開徵耗水費。考量產業需要緩衝期以提升用水效率、投資節水設備,水利法規定至114年度止耗水費減半徵收3年。水利署統計,開徵3年來,大用水戶已節約用水7,500萬噸。為進一步落實節水,提升產業用水效率,經濟部自今年度將恢復全額計徵,並於7月31日前寄發繳費通知單。
水利署表示,耗水費徵收迄今已邁入第四個年度,用水回收率達行業基準區間、使用再生水及投資節水設備的大用水戶數逐年提升。5月至6月間也辦理五場次說明會,說明耗水費相關注意事項,促使產業落實節約用水,並提醒企業耗水費將於今年起恢復全額計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