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楊孝慈2026年7月24日報導】
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於美東時間7月23日公布「禁止進口強迫勞動產品」調查最終行動。行政院表示,美方肯認我國在「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中對強迫勞動貨品進口政策所作的承諾,因此給予我國此項301調查稅率為10%且不疊加MFN稅率的相對優惠待遇,以及特別針對台灣的豁免清單,具體細節將與美方進一步確認。不過美方尚未公布「結構性產能過剩」301調查結果,最終優惠稅率尚未確定。
調查未完全公布 最終稅率待定
USTR於本次公布的最終行動措施中,針對美國60個貿易夥伴公布新關稅稅率,其中台灣及歐盟已在ART或與美國的協議承諾執行強迫勞動產品進口禁令,因此獲得上限10%稅率不疊加MFN待遇,屬於最優惠的層級,相較於日、韓等國也更有競爭優勢。也就是說,我國目前產品如果關稅低於10%,則301加徵關稅僅補足至MFN與301關稅合計10%;如目前MFN關稅已達10%或10%以上,則不再加徵301關稅。
USTR公告另指出,加拿大、印度、印尼、馬來西亞、墨西哥、英國等17國,因已實施強迫勞動產品進口禁令或已承諾透過ART實施及執行、已部分有限執行強迫勞動禁令等,為既有稅率加徵10%關稅。至於日本、南韓、瑞士等3國,為12.5%不疊加MFN;中國、新加坡、紐西蘭、菲律賓等其餘38個國家,則為既有稅率額外加徵12.5%。
美方也對台灣公告相關豁免與排除項目,主要包括:「資訊性材料、捐贈物資、隨身行李」、「所有依232條款課徵關稅之貨品及其零組件」,以及「特定供應鏈與經濟關鍵產品」等三類。
豁免具體清單 政院確認後說明
行政院進一步說明,前述特定供應鏈與經濟關聯產品範圍,若加徵關稅可能導致美國境內供應短缺的原物料、造成整體經濟供應中斷的產品;無法在美國以足夠數量自給生產,且無法從其他來源取得的產品;予以豁免能鼓勵臺灣、英國、瑞士、馬來西亞、印尼等特定經濟體履行強迫勞動產品進口禁令、或制定並有效執行進口禁令者之產品;以及加徵關稅無助消除調查所認定的措施、政策或作法之產品。
有關具體清單細節,台美經貿工作小組將進一步確認後,再對外說明台灣實際獲得豁免的各項細節清單相關內容。行政院強調,我方將持續與美方保持密切聯繫,致力維繫我國在ART及MOU談判中獲得的優惠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