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入職災保險範圍 逾27萬勞工簡便加保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2025年5月27日報導】因應我國勞動型態日益多元,許多勞工從事非典型或臨時性工作,如營建工程中常見的層層轉包,小型工程可能由個人承攬等,為讓這些非傳統受僱型態的工作者也能納入職災保險保障範圍,勞動部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提供「特別加保制度」,累計逾27萬勞工受惠。
根據勞動部統計,截至114年3月底,「特別加保制度」累計申報單位已達15萬4,889家,被保險人數達27萬4,868人。觀察114年3月單月數據,申報單位數為8,273家,被保險人數為1萬3,770人,相較於制度剛啟動時的111年5月,單月申報數1,741家、被保險人數2,672人,成長幅度顯著,顯示勞工對職災保障的意識逐步提升。
勞保局說明,特別加保制度適用對象三大類:
一、自然人雇主及其所僱用之員工,如營建工程中的工頭及臨時點工。
二、實際從事勞動之人員,例如平台外送員。
三、依《勞基法》第45條第4項提供勞務之非受僱童工,如拍攝廣告的童星等。
這些對象可在工作前透過勞保局提供的簡便管道辦理加保,包含統一超商ibon機台、勞保局官網(https://mes.bli.gov.tw/mes/)、或至官網公布之職業工會辦理,擇一管道申報參加職災保險。
勞動部提醒,特別加保的保險效力自保險費繳納完成之實際時間起算,因此雇主與勞工需務必於工作前完成加保及繳費作業,以即時取得職災保險的保障。另外,若已預知工作日期,也可提前10日辦理加保,保險效力將於繳費完成後,按申報之指定日期開始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