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檢警破獲非法棄置出口廢塑膠 查扣不肖業者犯罪所得近4億元
【外勞社記者劉達寬四月十五日臺北報導】環境部、桃檢和保七總隊共同組成專案小組,查獲不法業者非法棄置並出口廢塑膠混合物,全案由桃檢偵結起訴11人並查扣犯罪所得3億9,479萬元。此外,也有多家清除機構未將受託廢棄物送往合法處理廠,而是交由該不法業者輸出境外,也涉犯廢清法46條,須負擔清理責任。環境部提醒民眾出租土地或廠房倉庫要注意新的非法棄置廢棄物犯罪型態,避免面臨需要付出巨額廢棄物清理費用。
環境部指出,去年4月間馬○斯有限公司於基隆港、臺中港進行2批貨物報關出口,經財政部關務署通報環境管理署會同開櫃查驗,發現該公司未取得廢棄物輸出許可,意圖以塑膠原料名義將廢塑膠混合物非法輸出,所幸經跨部會合作及時攔阻。
溯源清除業者也違法 需負清理責
環管署後續透過「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GPS)」,勾稽數萬筆資料,鎖定馬○斯有限公司所屬車輛運輸軌跡,並溯源查獲新屋及中壢3處非法廢棄物貯存場址,共堆置5,549公噸廢塑膠混合物,長期以「合法報關、非法夾帶」模式將廢棄物輸出境外,違法出口約5,832公噸。
由環管署、桃園地檢署、保七總隊和桃市環保局合作組成的專案小組,進一步溯源清查廢棄物產源,發現多家清除機構未依規將受委託清除廢棄物送往合法處理廠,反轉交馬○斯公司,已涉犯廢清法第46條規行政刑罰。後續,桃市環保局將依法責令涉案業者提報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負起廢棄物清理之責任。
環境部次長沈志修強調「專案小組已扣押相關證物,並凍結犯罪所得近4億元,後續將要求業者負起廢棄物清理責任,絕不容許業者將污染成本轉嫁全民」。
環境部:出租土地或廠房倉庫須留意
全案非法輸出廢棄物部分,由環保局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規定告發處分,最高將裁罰1,000萬元以下罰鍰;另非法清除及處理廢棄物部分,桃園地檢署已依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行政刑罰規定偵結起訴,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500萬元罰金。
本案不法業者承租廠房,長時間大量貯存及棄置廢棄物,環境部呼籲,民眾出租土地或廠房倉庫要注意新的非法棄置廢棄物犯罪型態,在追查非法棄置廢棄物案件中,發現近年來不法業者租用土地或廠房倉庫,在短期內快速棄置廢棄物後,消失無蹤,留下大量的廢棄物,類案出租人可能面臨需付出巨額的廢棄物清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