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區勞工依法請假清理家園 勞動部:雇主不得拒絕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2025年10月7日報導】花蓮地區受樺加沙颱風重創,造成多處嚴重災情。勞動部7日提醒,受災勞工若需重建、整理家園,可依「勞工請假規則」向雇主請事假,或與雇主協商排定特別休假,抑或需親自照顧家人,可請家庭照顧假,雇主不得拒絕或有不利處份。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琦雅說明,花蓮災區勞工因清理家園請事假時,依規定1年可以請14日,勞工也可以與雇主協商排定特別休假,雇主不得拒絕或影響全勤獎金。另外,若勞工的家庭成員於災害發生後有需親自照顧,可依《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向雇主請家庭照顧假,全年可以請7日,雇主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黃琦雅強調,天然災害發生難以預期,若勞工依法可請假日數已用罄,仍有清理家園或照顧家屬之必要時,雇主應予以體諒,並可與勞工協商提供優於法令的彈性措施,如延長事假、家庭照顧假或留職停薪等,協助勞工早日恢復生活。
黃琦雅指出,近日將發函給各地方勞工主管機關,籲請地方政府協助災區勞工;若對天然災害相關勞工出勤權益有疑問,可撥打勞動部1955專線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