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劉達寬2026年9月30日報導】
為蒐集產業界對政府採購法修法的意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29日舉辦說明會,公協會代表建議應建立定期檢討修法機制,
採購法應建立定期檢討修法機制,如每3年檢討修法一次,以因應產業環境及市場變化。工程會表示,後續將把具體建議轉化為修法內容,預計年底預告草案。
工程會主委陳金德在會中表示,採購法與當初立法環境已有很大差異,確實有必要大幅翻修。此次修法將檢討開標家數限制、上級機關監辦及底價訂定等制度,並提升契約範本效力,避免機關增訂不公平條款。也希望透過說明會,讓來自機關及產業的真實聲音被社會各界聽見及重視。
公協會代表除建議定期檢討修法外,也就停權制度、契約範本效力、金質獎獎勵落實、廠商資格設定、評選機制改善、技術服務費用合理性、合理等標期、底價制度、專案管理機制、採購級距金額調整、專業分包及開口契約等議題交換意見。
工程會表示,這是第目前採購法修法過程中的第7場說明會,後續將把蒐集的具體建議轉化為修法內容,進一步凝聚修法共識,預計於年底提出修法草案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