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署修正工程委託監造服務契約範本 納吹哨者條款
【外勞社記者劉達寬一月三日臺北報導】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近期修正工程委託監造服務契約範本,增列廠商內部揭弊者保護制度及機關處理方式,廠商人員針對採購案發現廠商端或機關人員有違反採購法、契約內容,或影響公共安全或品質而具名揭弊,廠商不得為不利措施。
機關接獲揭弊內容後應即機釐清立即啟動調查,除經調查後若有具體事證,依契約及法律為必要處置外,廠商及機關仍應依契約約定正常履約及估驗。此外增訂的契約內容也載明,即使廠商內部訂有禁止所屬員工揭弊條款,該約定在契約內也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