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黃秀娟2026年11月3日報導】
台積電高雄楠梓F22廠新建工程10月20日發生重大職災,鋼構作業墜落造成4名勞工死亡;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與RCA員工關懷協會11月3日赴行政院召開記者會,勞團提出政府不能只透過基金投資台積電、分享企業獲利,卻忽視反覆發生的重大工安事故,應善用股東權利監督企業落實職業安全。
依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統計,2019年至今台積電相關工程已發生15起職災、造成19名勞工死亡,其中2026年就有6名勞工死亡。
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指出,政府基金持有台積電股票,應將勞工生命健康、承攬管理及重大職災預防納入投資治理,不能只在企業獲利時分享股利,卻在勞工發生重大職災時缺乏積極監督。
公開各政府基金台積電持股
協會提出6項訴求,包括公開各政府基金對台積電的直接及間接持股、議合及股東會投票紀錄;重大職災發生後7個工作日內啟動基金審查,30日內與企業正式議合;運用股東提案、股東會提問及投票,要求董事會及高階管理階層負起職安治理責任。
此外,要求台積電每年向股東會提出職安專案報告,揭露重大職災、承攬商管理及改善成效,並建立納入工會與承攬勞工代表的第三方監督機制;政府基金及委外代操機構也應將重大職災與承攬安全納入投資評估,建立跨基金共同監督制度。
行政院及相關基金主管機關應在30日內正式回應,90日內提出制度建立及執行進度。
勞動部表示,F22廠事故發生後,職安署已會同國科會南科管理局了解事故情形,並通知高雄市政府啟動罹災勞工家屬慰問及協助事宜。
勞動部指出,已與台積電召開高層座談,要求公司引進獨立第三方安全監督團隊,針對重大施工風險及關鍵作業進行專業查核,從源頭減災、多方監督及承攬統合管理建立系統性防災機制;另要求台積電提出工程安全管理精進計畫,具體載明改善措施、執行期程、權責分工及績效指標,並持續追蹤管考。
引進獨立第三方安全監督團隊
在工程管理方面,勞動部將邀集國科會及科學園區管理局研商建廠工程減災對策,推動跨部會聯合稽查,並與內政部國土署研議強化施工技術規範、施工計畫審查及工程安全管理。
此外,已盤點全台在建科技廠房,目前約55廠,要求各勞動檢查機構實施專案檢查,重點包括施工介面統合管理、承攬管理及施工計畫執行情形,違反職安法令者將依法查處。
針對基金監督,勞動部指出,勞動基金投資個股屬財務性投資,須兼顧收益與風險管理。勞金局近年已透過對話、發函及議合等方式與台積電溝通,表達對勞工權益保障的關切,後續將依主管機關調查結果,持續追蹤改善措施,並納入投資決策及股東行動參考。基金前十大持股資訊則每半年公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