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國保從農者 可自提農退金 農業部6/8預告草案 嘉惠斜槓農民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2026年6月9日報導】農業部6月8日預告「參加勞工保險或國民年金保險之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申請提繳農民退休儲金資格審查辦法」草案,未來參加勞工保險或國民年金保險的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可依該審查辦法申請提繳農民退休儲金,讓未參加農保的實際從農者,亦可獲得農民退休儲金保障,以提升留農意願。
《農民退休儲金條例》部分條文修正今年2月11日公布,鑒於農業生產具有季節性及農務工作具有時段性,加上社會就業已趨多元,勞工從事勞務工作可能同時兼職從事農務工作而具有雙重身分及收入來源。為鼓勵青年從農,穩定農業勞動力,農業部因此修改相關辦法,擴大讓參加勞保或國保的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申請提繳農民退休儲金,不至於因未有退休保障而降低留農誘因。
農糧、畜牧、水產養殖須達規模
農業部說明,為照顧專業從事農業工作者,相關資格規定皆以確保「以農為業」的目標進行規劃。未來適用對象將包含未滿65歲、未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參加勞保或國保之被保險人,在無雇主提撥職業退休金的情形下,可申請提繳農民退休儲金;其農業生產須具一定經營規模,將分為農糧類別、畜牧類別及水產養殖類別予以認定。
農糧類別中,水稻類每人經營規模須達5公頃,雜糧、製糖甘蔗、風險性作物(甘藍、大蒜、香蕉、紅龍果、番石榴、鳳梨)2公頃,其餘果樹、茶、蔬菜、花卉、種苗則為0.2至0.7公頃不等。養蜂業飼養蜂箱原則上須達100箱以上。
畜牧類同樣因飼養種類有所不同。牛、鹿至少40頭,羊、豬分別100頭、300頭,其餘雞、鴨、鵝、鵪鶉等標準各異。
農業外所得低於最低工資1.25倍
另外,若同時兼職農業及勞務工作,仍應以農為業,意即須以從事自營農、漁、畜收入為主要生計來源者才符合資格,因此提繳期間每年支領農業以外年薪資所得加計執行業務所得的總和金額,不得高於最低工資的全年總額1.25倍。
此外,50歲以下參加勞保或國保的退伍青農,雖已領軍人保險退伍給付,亦可申請提繳農民退休儲金。
農業部強調,鑑於農業生產具季節性,且社會就業已趨多元,許多實際從農的青年可能同時兼具勞工身分,本次修正放寬即是為了確保「斜槓農民」不至於因缺乏退休保障而降低留農誘因。這項改革將可擴大照顧過往無法適用農保制度的斜槓青農,吸引更多人才投入農業經營。
農業部也已儘速籌備相關行政作業,若順利修正通過,將依「農民退休儲金條例」第33條規定,報請行政院核定施行日期,讓此制度儘快上路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