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獎勵事業廢棄物從源頭減量 資廢雙法草案送政院審查最後階段
【外勞社記者劉達寬2025年12月15日報導】事業廢棄物每年仍有約2百萬噸進到焚化爐,環境部盼透過修法獎勵促進源頭減量,資源循環推動法與廢棄物清理法的修正草案已經送行政院審查,已到審查最後階段,將盡速送立院審查。
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15日邀請環境部長彭啟明就「全臺垃圾山危機與事業廢棄物去化」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仍有2百多萬噸進焚化爐
就事業廢棄物部分,彭啟明在報告時指出2024年244.5萬噸為可燃性的一般事業廢棄物,195.1萬噸進入公有大型焚化廠,12萬噸進到民營焚化設施,SRF廠使用36.7萬噸,另有0.7萬噸暫存。
他也指出焚化爐若沒有以促參ROT/RTO等方式,地方較有財政壓力,因此透過委託民營的方式廠,藉自收一般事廢處理收入,維持營運自償,兼收家戶垃圾及可燃一般事廢已成必要營運模式。
SRF部分已全面體檢輔導,短期量能略降,但整體品質與運作較去年改善,也鼓勵事業廢棄物採行,並自主加嚴標準管控風險。
工業廢棄物可採3類方式再利用
他也進一步說明,資源循環推動法(原資再法)與廢棄物清理法的修正草案10月下旬已經送行政院審查,已進入最後階段,將盡速送立院審查。
經濟部產發署長邱求慧則說明,目前工業廢棄物去化以2024年產生1,711萬公噸,再利用達1,425萬公噸(85%)。依據再利用管理辦法分為3類,在廠區內做燃料、返回製成的自行再利用;經濟部公告的52項方式再利用方式,如煤灰作為水泥、混凝土原料,污泥產製紅磚等;以及個案予以核准的許可再利用,如半導體業污泥作為助燃劑等。
經濟部也會針對再利用情形進行查核,若有違規者將令其停止收受,嚴重者廢止再利用許可,並由環保機關查處。為了促進上下游能資源整合,產發署也在各地成立29個產業園區整合不同工廠間的資源,並推廣如再生粒料的去化再利用。
立委建議源頭課徵處理費用
立委王正旭質詢時關切,近幾個年度的資源循環預算逐年下降,從2024年的9億多下降到名年度不及5億,是否在爭取預算上有困難?
立委盧縣一則指出,政府預算偏重於事業廢棄物的末端處理,前端減量相較僅是零頭,建議英對製造商課徵更多回收清除處理費用。
彭啟明說明,預算縮減主要因一般性補助款砍掉,其他項目則有些微增加;希望資源循環促進法上路,透過獎勵讓源頭減量更有成效。循環署長賴瑩瑩則補充,有另外向行徵院爭取源頭減量的額度外經費。
修法將整合廢棄物再利用事權
日前商總座談會時,有資源回收業者代表建議讓沒有工廠登記的再利用業者也能比照回收業開放移工,但據本社詢問環境部官員,因資源循環雙法將修法,預計整合再利用事權,收回由環境部管理,相關人力政策可能需要待法規與制度調整後,才較有機會進一步研議。
目前各類產業由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訂定再利用辦法,輔導業者進行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有些再利用業者並沒有工廠製造的性質,實務上與資源回收相似,如營建混合物,同樣面臨缺工狀況,但由於法規上的區別,並不在目前開放移工的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