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出爐 泰博解僱菲籍工會幹部無效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2026年6月16日報導】針對泰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解僱菲籍工會理事長及工會幹部等7人,勞動部近日做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認定公司構成不當勞動行為,認定解僱無效、公司需給付工資並公布裁決決定書等,同時勞動部近日也將依《工會法》對公司進行裁處。
泰博企業工會去年11月控訴資方打壓工會,並指出移工的工作規則多項規定包含勞動服務、罰款、懷孕歧視,已經構成強迫勞動,泰博的移工約有150名,五股90名、桃園57名,加入工會成員約30多人。泰博科技於115年2月6日解僱工會理事長、10日再公告解僱6名工會成員。
泰博企業工會向勞動部申請數案不當勞動行為裁決,近日第二案出爐;裁決會認定,公司透過解僱工會重要幹部、成員行為,弱化申請人工會,已對其他工會會員或員工造成寒蟬效應,也對集體勞資關係正常化不利影響。是以,公司短時間內將申請人工會幹部全部為懲戒解僱行為,屬於不當影響、妨礙申請人工會之組織或活動,構成不當勞動行為。
同時,裁決會也核准多個工會所提救濟命令,包括解僱行為均無效,公司應從裁決決定書送達後,回復原職,公司也應發放7名被解雇工會幹部原有薪資,並加發年息5%外,也要在總公司、五股廠區的電梯公告欄及官網公告裁決決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