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期碳費完成繳納共49.7億元 半導體占逾4成居首電力業居次
【外勞社記者劉達寬2026年6月3日報導】今年環境部徵收首期碳費,6月1日繳費截止,環境部初步統計,461廠收費對象(合計240家企業)均全數完成繳費,總額達49.7億元。目前已有402廠申請核定自主減量計畫適用優惠費率,環境部提醒事業應於每年4月30日前提交前一年度自主減量計畫執行報告,環境部也會持續查核執行進度,未依計畫執行將依法追繳費率差額。
環境部分析前10大行業,以半導體業繳費最多達22億元約占44.3%,其次依序則為電力供應業12.77%、化學原材料製造業10.97%、鋼鐵製造業8.06%、石油及煤製品製造業4.83%、水泥業2.61%、印刷電路板製造業2.45%、塑膠及合成橡膠原料製造業2.41%、其他電子零組件製造業1.48%及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業1.40%。
無事業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
先前因美國關稅及中東戰爭等國際情勢,環境部提出事業可申請展延或分期,但實際未有事業以不可抗力因素申請,首期碳費全數如期完成繳費。
環境部表示,未來碳費的收入將依氣候變遷因應法第33條規定,經由溫室氣體管理基金管理會討論後,專款專用於執行溫室氣體減量及氣候變遷調適工作,包含:新增補助及獎勵事業與地方政府減量及調適事項、淨零轉型貸款利息補貼及信用保證、配合國發會推動的氣候公正轉型計畫及其他有關氣候變遷調適研究及溫室氣體減量事項等。
依據「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碳費徵收對象透過轉換低碳燃料、採行負排放技術、提升能源效率、使用再生能源或製程改善等措施,能有效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並達指定目標者,得提出自主減量計畫申請核定優惠費率。
自主減量未落實 可追回差額碳費
環境部說明,目前共有402廠的自主減量計畫已經環境部核定,其中有64廠是以附表一行業別指定削減率為指定目標,適用優惠費率A(50元/公噸CO2e);有338廠是以附表二技術標竿指定削減率為指定目標,適用優惠費率B(100元/公噸CO2e),前述402廠的自主減量計畫初估至2030年可減碳達4,745萬噸。
環境部強調,為確保收費對象確實執行減量工作,每年將查核自主減量計畫執行進度。事業應於每年4月30日前向環境部提交前一年度之自主減量計畫執行進度報告,符合執行進度者當年方可適用優惠費率。環境部下半年將持續辦理自主減量計畫執行進度查核作業,若經查核發現未依核定內容執行,將依法追繳當年度一般費率及優惠費率之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