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自願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即日起受理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二月十一日臺北報導】為減輕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負擔,勞動部辦理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113學年度第2學期補助自114年2月11日開始受理,至3月7日截止申請。勞動部指出,為加強落實簡政便民,線上申請方式除原有以自然人憑證提出申請外,可透過輸入「身分證號及健保卡號」方式於線上提出申請。
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長謝倩蒨表示,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在3月7日前失業期間達1個月以上,並經核付就業保險法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或是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在3月7日前已就業,但在前一年內,也就是113年3月7日至114年3月6日經核付就業保險法的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這期間就業期間未超過3個月者都可提出申請。
除上述條件之一外,申請人及其配偶112年度綜合所得總額須在新臺幣148萬元以下,申請人子女須就讀高中職或大專校院,且申請人於114年3月7日以前,未請領勞保老年給付,且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方案)。
謝倩蒨說明,失業勞工就讀公立高中職子女每學期每名補助新台幣4,000元,私立高中職子女每名補助6,000元;公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名補助1萬3,600元,私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名補助2萬4,000元。對於獨力負擔家計或子女有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的失業勞工,補助金額再加給2成。不過,若同時符合本項補助資格者,應擇一請領。
謝倩蒨表示,為加強落實簡政便民,線上申請方式除原有以自然人憑證提出申請外,可透過輸入「身分證號及健保卡號」方式於線上提出申請。另以自然人憑證提出申請者,可於線上選擇透過My Data平台直接取得戶籍資料,節省申請人往返戶政單位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