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事、照護機構 5/19起不強制佩戴口罩 照顧患有呼吸道傳染病人員 仍應做好防護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五月八日臺北報導】實施超過3年的醫院口罩禁令,將於5月19日解除。疾病管制署會議決議,考量國內COVID-19疫情持續穩定可控,且國際間陸續放寬防治措施,「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進入醫療(事)機構、老人福利機構應佩戴口罩」公告將停止適用,調整為建議佩戴口罩場所。但照顧疑似或有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的人員,仍應佩戴口罩。
疾管署說明,因應相關公告廢止,COVID-19防治會議討論決議增訂「防範呼吸道傳染病,民眾進入醫療照護機構佩戴口罩須知」。民眾有疑似或感染流感、COVID-19等呼吸道傳染病,或出現發燒、流鼻水、咳嗽或打噴嚏等呼吸道症狀,非必要請避免進入醫療照護機構;如有必要進入,於有症狀期間及症狀緩解後5日內,進入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並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落實手部衛生。 此外,過去一週內曾與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有密切接觸、本身為免疫力低下或具有其他流感、COVID-19重症高風險者、探視或照護疑似或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進入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落實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手部衛生,並遵循醫療照護機構內部相關規定或國家防疫政策佩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