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桃竹苗大矽谷 苗栗提變更案 國審會未通過 指需獲得中央核定
【外勞社記者劉達寬2025年8月19日報導】內政部國土計畫審會19日審議「苗栗縣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議程中包含變更國土功能分區作為桃竹苗大矽谷計畫用地,也引來環團抗議應考量關稅衝擊,重新評估用地需求;最終國土功能分區圖審議通過,但變更案則不予同意。
行政院去年核定桃竹苗大矽谷推動方案,預計新增7處科學園區、52座產業園區,4年創造新台幣6兆元產值、增加14萬個工作機會。苗栗縣也因應中央政策,規劃產業園區與科學園區用地,並提案調整相關區域的國土功能分區送審。
環團:關稅衝擊應重新評估用地需求
環團19日也於國土署前召開記者會,指苗栗縣規劃將包含優良農地的後龍、竹南、頭份部分區域變更為產業園區和科學園區用地,質疑面對半導體關稅衝擊,應重新評估用地需求;優先盤點運用無法繼續經營的工業廠區與遭污染的褐地。
環團也指出國科會日前於政策環評提出至2050年科學園區用地須增加至3千公頃的需求,遭遇目前的關稅挑戰,也應於全國國土計畫中重新審視檢討用地需求。
針對審議情形,國土署表示國審會審議
「苗栗縣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經與會委員充分討論,苗栗縣政府原則依通案條件劃設,全案已審議完竣,目前已有15個直轄市、縣(市)國土功能分區圖審議通過。
針對苗栗縣政府因應桃竹苗大矽谷推動方案,而提案調整城鄉發展地區第2類之3部分,經國審會委員聽取縣府說明及徵詢中央產業主管機關意見,由於縣府未能提出涉及產業園區及科學園區之劃設範圍依據及具體規劃內容,決議不予同意。
核定重大建設且應提出具體規劃
後續縣府如取得行政院或中央部會重大建設核定函,且提出明確劃設範圍依據及具體計畫內容,可再提送審議會討論,或納入苗栗縣通盤檢討再予研議。
國土署表示,為避免城鄉發展地區成為畫大餅之工具,現階段僅有中央核定之重大建設計畫,或在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已載明之未來發展區位,才可提案劃設城鄉發展地區第2類之3,且應提出具體規劃內容,內政部也會審慎檢視及審議。針對環團表達的訴求,國土署也請縣府持續與民眾溝通,核實評估在地發展需求,依照各級國土計畫規定之劃設條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