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新政上路 放寬災害補助、提升公糧收購
【外勞社記者劉達寬一月六日臺北報導】農業部今年1月數項新政上路,包括修正「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以便更符合實際復耕復養需求;並且推動「糧食產業全面升級計畫」,調整公糧收購方案。
農業部表示,將於今年1月發布修正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修法重點包括:1.檢討並修正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項目及額度、2.放寬具養殖漁業登記證者,不受水權限制得核予救助、3.訂定6項依產季劃分之長期作物品項、4.水稻救助得由地方政府依災害嚴重程度,向農業部建議救助公告、5.放寬停泊在漁港區域漁船(笩)之現金救助對象。並明定每年檢討現金救助品項及額度。
農業部也推動「糧食產業全面升級計畫」,針對水稻契作農民,公糧轉契作獎勵金每公頃1萬元;優質品種獎勵金每公頃3,200元;生產資材補助每公頃3,000至5,000元。
繳交公糧農民,在公糧收購總量不變下增加計畫、輔導數量,另為輔導收購價格提高每公斤1.5元,調整後相當每公頃增加2萬元(兩期稻作合計),提高農民收益功能及支撐糧價。另公糧納入水稻收入加強型保險,讓稻農可獲得更全方位保障。而種植雜糧農民,轉作休耕獎勵金每公頃提高1萬元;不種稻轉作每公頃獎勵1.5萬元,參與雜糧集團產區契作再加碼每公頃0.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