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天然災害救助 農業部延長受理期限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2025年7月15日報導】風災及豪雨造成嚴重農業災損,考量農漁民忙於整理家園,農業部已和受災嚴重的地方政府主動聯繫,依台南市與嘉義縣政府的需求,公告延長救助受理期限5個工作日,並函請其他縣市政府檢討是否有延長受理期限的必要,讓農漁民有更多時間申報天災救助,同時也顧及可能的遲發性災損。
截至7月14日11時止,全國農業損失已達26億5,331萬元。其中臺南市及嘉義縣最嚴重,又受停電影響,為確保農漁民申報災害之權利,農業部已公告將救助公告的受理期限再延長5個工作日。
農業部呼籲受災農漁民儘速在公告期限內備齊資料,到公所申請現金救助;如果有復耕、復建資金需求,可利用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並提供自撥貸日6個月內利息免予計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