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回收、廢棄物處理業開放移工在即 小型業者占多數 實際引進狀況待觀察
【外勞社記者劉達寬2025年5月16日報導】回收業等3類業者即將可以申請聘僱移工,由於是新的行業別開放,且小型業者占多數,申請過程可能會在名額和應備文件上遇到困難,根據本社了解,一般營造業、特登工廠開放申請外勞的狀況可作為參考,包括非法聘僱被管制配額、無違反勞工法令證明申請困難等,都是觀察重點。
勞部核釋人數計算 小數點後可進位
勞動部5月9日起新增開放雇主聘僱移工從事「廢棄物及資源物回收處理工作」,待環境部公告雇主資格認定作業要點後可開始申請,據悉下週將會公告開放。
根據環境部先前調查,此次有資格申請聘僱移工的3類業者,以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家數最多,不過多數業者規模較小,超過半數以上員工人數在5人以下,因此先前在研商會議時曾有業者對聘僱人數提問。
此次開放無須工廠登記的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處理業和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申請移工核配比率為20%,比照目前以製造業特定製程申請的同類型廠商,可外加就業安定費提高核配比率,外加3千元提高5%、外加5千元提高5-10%、外加7千元提高10-15%、外加9千元提高15-20%。
勞動部近日也再核釋聘僱人數計算遇有小數點的情況如何處理,並將廢棄物及資源物回收處理工作也納入。
若超額限期改善 否則廢止並管制
勞動部說明,雇主申請初次招募、引進及聘僱外國人之人數,經計算結果遇有小數點時,小數點後第一位應大於零並採無條件進位,小數點後第二位以下則採四捨五入,取整數計算。也因此即使聘僱本國勞工人數僅1人,也是可以申請聘僱至少1名移工。
除了核配比率和人數計算規定以外,勞動部也參照製造業定期查核規定,明定引進入國或接續聘僱滿3個月起,每3個月應查核雇主聘僱的移工比率或人數,如果聘僱人數未符合規定,限期改善未改,會依就服法廢止超過規定人數的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並且額度要計入聘僱外國人總人數中。
曾有非法聘僱 會加倍管制額度2年
除了聘僱超額會受到影響之外,根據「雇主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4條規定不予許可及中止引進裁量基準」規定,曾非法雇用外國人的人數與雇主申請許可的人數,採1比2的比例應不予許可及中止引進;如果非法雇用的是失聯移工,則以非法僱用的人數與申請許可人數,採1比5的比例,不予許可及中止引進,管制2年。
先前開放一般營造業申請移工,就曾有業者表示期盼許久終於有機會申請外勞,但在申請過程中才發現,因過去自己曾非法聘僱失聯移工,會被扣減非法聘僱人數5倍的名額,遠大於公司可取得的額度;近日傳出部分業者管制期滿,終於可以再提申請。新業別開放移工在即,且小型業者占多數,業者是否也有遭管制額度的狀況,有待觀察。
除了非法聘僱遭管制額度,小型雇主在申請移工時常遭遇到另一個資料準備上的困難,包括一般營造業、特登工廠申請聘僱移工時,因未成立勞資會議並定期開會,而無法取得申請招募許可的必備文件「無違法勞工法令證明」。
前一年4次勞資會議紀錄也必備
無違反證明要向地方勞工主管機關申請,其申請要件包含前一年內至少每3個月召開的「勞資會議」紀錄;依據勞動部的說明,公司可以按內部情況,以每季開一次,或自訂每3個月週期,在各週期之間至少召開1次會議,即符合規定,但間隔過於相近須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