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土方之亂中央地方再盤點暫置場 內政部增同縣市異地臨時暫置機制
【外勞社記者劉達寬2026年1月29日報導】針對營建土方之亂,29日行政院會再針對加速全流程去化進行討論,通過擴增最終去處及暫置場、簡化土方運送流程、採GPS雙軌並行制。內政部並說明,開放臨時暫置模式,結合餘土計畫及建管程序,可在同一縣市異地暫置。
內政部國土署代理署長朱慶倫說明目前中央與地方研商的3項具體策略,首先為擴增去化量能,包括擴增最終去處及臨時暫置場。最終去處部分包括臺北港、臺中港、高雄港、南星計畫及彰濱工業區等港區共8,793萬方;新北、新竹、苗栗、彰化及雲林等地的既有大型掩埋土資場,共4,614萬方;臺北社子島、桃園航空城、嘉義擴大縣治重劃區及高鐵屏東車站徵收工程,共1,602萬方。
內政部、環境部及地方GPS並行
除了最終去處之外,經中央與地方全力盤點出的暫置場包括:臺北港14公頃(供雙北各半)、臺中港5公頃(還會再擴增)、桃園科技園區6.7公頃、彰濱工業區82公頃、臺南大學七股校區27公頃等土地。
其次簡化運送機制,可直接利用土石方或未夾雜廢棄物等可直接利用物料,經專業人員簽證,可從營建工地直接交易至砂石碎解洗選場、水泥廠及預拌混凝土等工廠(場)或經地方政府核准之需土工程處理,即「A至C」直送模式。
第三項策略則是開放GPS雙軌並行,國土署新制裝機車輛可上路已有6,362輛,加計環境部環保車機砂石專用車1,633輛,以及地方政府已自建的GPS系統(桃園、臺中),共有1萬3,832輛符合全流向控管;此外也開放3.5~8.8噸小貨車可以載運土方。
另外考量到開挖中、即將開挖等工地需求,將開放臨時暫置,可先將土方簡易暫置於同一縣市相鄰建案的未開挖土地,或其他符合土地使用的案場,已發文各縣市政府可啟動此模式。中央也會協助業者跨區合作、維持正常運作,成立公有土資場或調度中心。並且與民間合作讓土資場提供暫屯收受能量、支援跨區去化。
內政部長劉世芳說明,由於臨時暫置、異地暫置或跨區暫置的土方量較少,國土署將會協助主要縣市政府(北部為主)擴充量能,提供業者參考。內政部在國土保育方針下,將偕同環境部、法務部與業者、縣市政府持續協調。
敦促地方農曆年前更新自治條例
劉世芳強調,乾淨的剩餘土石方掩埋,會由環境部追蹤;可交換、買賣的土方,不管透過A(出土點)到C(最終使用場所),或是A到B(土資場、中間處理)再到C,中央與地方都可以持續追蹤。
若業者仍違反目前的策略,警政、環保稽查將會啟動廢清法朝高裁罰方向處理。由於部分地方政府僅有相關管理要點或自治規定,或自治條例不符執行策略,包括跨區、異地暫置等,內政部會要求地方在農曆年前修正更新,以符合目前的執行策略。地方增設暫置場,若符合規定,由地方政府通過,並向內政部報備追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