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旅宿業申請輪班間隔縮短 勞動部11/6討論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月廿九日臺北報導】觀光旅館業及旅館業於疫後普遍面臨缺工情形,為保持住宿旅客之服務品質,交通部考量勞雇雙方皆認同有調整換班休息時間之必要,日前送案勞動部,觀光旅館業及一般旅館業輪班人員申請輪班間隔由11小時縮短為8小時,勞動部安排11月6日召開會議討論;若是通過將會有約2.2萬從業人員適用輪班間隔縮短。
勞動部113年11月6日下午將召開交通部送審觀光旅館業及一般旅館業輪班人員指定適用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但書範圍列表。
交通部評估意見指出,觀光旅館業及旅館業於疫後普遍面臨缺工情形,該業別為保持住宿旅客之服務品質,各部門專業及銜接性高,班別輪換需有更彈性的班別及排休。另因為服務特性,倘前日因旅客需求造成工時拉長,影響次日排班及因現行連續11小時之休息時間造成排班遞延送客與房務清潔等現象。
員工調班出自雙方意願,於勞雇雙方協商調整輪班換班間隔休息時間,讓勞工休假可以更完整,下班時段無須再通勤兼職,更有利員工兼顧工作及家庭生活。
交通部表示,考量勞雇雙方皆認同有調整換班休息時間之必要,同意觀光旅館業及旅館業輪班人員於「勞雇雙方協商調整班次期間」之情形,適用該條項但書規定。
根據統計,我國「觀光旅館業」從業人員共計2萬2,749人, 其中擬適用縮短輪班間隔時間之輪班人員約3,817人;「一般旅館業」從業人員共計 5萬4,004人,其中擬適用縮短輪班間隔時間之輪班人員約1萬8,593人。若是討論通過,預計約有2.2萬人適用輪班間隔縮短至8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