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通過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草案 9縣市列為災區 爭取560億元特別預算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2025年8月7日報導】為因應丹娜絲颱風與0728豪雨造成災損,加速推動災區各項復原重建工作,行政院會7日通過「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草案,明定災區復原重建項目包括搶修農業、水電、道路等,及將嘉義縣市、臺南市等9縣市列為災區,爭取編列特別預算新臺幣560億元。
屋損逾4.3萬戶 水利等設施損失
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今年7月間,丹娜絲颱風及西南氣流豪雨造成嘉南及高屏等地嚴重災情,統計至今房屋毀損超過4.3萬戶,電線桿逾3,500支、基地台逾1,300座受損,災區道路、農牧設施、水利系統亦蒙受重大損失。此外,自7月28日起,嘉南高屏等縣市連續豪大雨,也使多處道路、水利設施、農牧設施等均蒙受重大損失。
卓揆指出,行政院已啟動「家園復原慰助金專案」、「上工獎勵金」、「媒合簽約獎勵金」等三項重建計畫,投入超過31億元經費,鑑於災損規模擴大,現行災防法規定下的重建經費已不足,行政院認為有必要提出專法,確保災區及受災民眾能獲得實質協助。
「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災區復原重建項目,包含「農業設施」、「電力系統」、「電信系統及有線廣播電視系統」、「自來水、瓦斯及燃氣設施」、「家園及公共設施」、「水利設施」、「道路及交通」、「環境衛生復原」、「社會復原及產業促進」以及其他經各中央執行機關認定有復原重建必要的項目。
該條例適用範圍涵蓋嘉義縣市、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以及臺中市、彰化縣、雲林縣、南投縣等其他有災情發生地區,未來將依實際災情由主管機關認定納入適用。
重建項目包括搶修農業、水電、道路、水利等設施,也涵蓋災後環境衛生、社福、文化等,並針對山區原鄉的重建給予優先支持。
低收與中低收戶 房屋修繕全額補助
對於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的房屋修繕,政府將全額補助,加速推動災區各項復原重建工作。
草案明定,特別條例施行日期將自公布日至2027年12月31日為止,施行屆滿,得經立法院同意延長,保持彈性。
另外,特別條例將比照疫後特別條例,自各機關領取津貼、補助、救助、慰助金及其他給與,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標的。
卓榮泰提及昨日已拜會立法院長韓國瑜,韓院長也承諾將儘速安排議程。
條例通過後,將另編列特別預算執行重建作業,災後重建難度高、時間長,各部會須全力投入,攜手地方政府與民眾,共同重建家園、恢復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