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嬰留停增至1年?增照顧假津貼? 洪申翰:並非盡量延長就對勞工最好
【外勞社記者劉達寬2026年6月25日報導】為鼓勵雙親投入育兒,勞動部提案修法若雙親領滿育嬰留停津貼6個月,各加碼3個月,最長可領9個月,也搭配擬將就業保險投保薪資級距與勞保脫鉤,提高投保薪資上限。立院25日審查《就業保險法》修法草案,因彈性育兒假適用範圍、是否另增訂家庭照顧假津貼等議題朝野未有共識,主要條文保留,擇期再審。
院版草案雙親領滿個加滿3個月
行政院版的修正草案,包括配合性工法修正,將育嬰留停津貼適用子女年齡延長至6歲以下,至該子女滿7歲為止,並修正名稱為育「兒」留停津貼(第10條);為鼓勵雙親共同負擔,增訂雙親皆領滿6個月,可分別再領3個月,最長請領9個月(第19條之3)。
草案也增訂將另行訂定投保薪資分級表,與目前準用勞保分級表脫鉤(第9條之1)。
就育兒留停津貼等相關條文,在野黨配合性工法提案,也增訂如親職假、照顧假等假別的津貼,並且將親職假津貼適用範圍延長至八歲(對應政院版育兒假)。
立委王育敏指出,支持勞工不因照顧問題離開職場,符合就保法的立法精神,勞動部和衛服部應該審慎思考。除增設照顧津貼,國民黨團也提出相關請領資格、適用範圍與限制、請領程序等條文,以回應社會期待。
針對育兒留職停薪津貼部分,除適用年齡範圍未達共識,針對給付比例是否從現行的6成提高為8成、基本請領期間是否從6個月延長等議題,立委有多種不同提案版本。
立委憂薪資落差無彈性恐仍以單方為主
王育敏指出,雖然除就保的6成給付以外由公務預算補助2成,但可能受稅收狀況、執政者方針影響,入法有較高的穩定性。
針對增加津貼鼓勵雙親投入部份,她則認為仍受限於多數育兒假必須連續請(性工法草案60天可按日請),且性別薪資不對等情況下,實務上男性請假可能能性仍低。
針對立委提案的親職假、親職教育假、家庭照顧假等津貼,勞動部保險司長陳美女表示,性工法已增訂第16條之1的育兒假回應家長照顧子女的請假需求,立委有相關提案的意旨相符,建議一併採育兒津貼。
就照顧假部分,勞動部長洪申翰表示,就業保險為社會保險而非福利,以就業為目的處理勞工就業、訓練與薪資替代。若因家裡需要請看護,以就業保險經費支付看護薪資恐不合適,應偏向衛福部社會福利。
洪申翰:搭60天育兒假 投保分級脫鉤
針對是否能將育嬰留停津貼提高至8成入法,陳美女表示,育嬰留停未離開職場,原先並非就業保險法保障對象(失業者),但鑒於未有相關財源而於98年納入就保法。主要因為跟失業勞工一樣有一段時間未提供勞務獲取報酬,因而參照就保條件、期間處理。
為強化其經濟保障,訂定要點另補助20%,若將法定提高為8成,由於有受扶養眷屬可再提高10-20%,實際請領恐等同於薪資,對於重返職場不利,因此希望維持標準和期限,將會持續編列法定預算補助,並透過薪資投保級距脫鉤,提高上限加強保障。
針對額外加碼育嬰留停津貼能否帶來實際效果,洪申翰表示相關修法內容有徵詢婦女團體意見,多不贊成現行6個月直接延長為9個月或12個月。他也說明從統計來看請滿6個月者僅半數返回職場,並非盡量延長就是對勞工最好,此次修法是以鼓勵雙親參與育兒為前提。
現階段修法育兒為主長照需求尚在盤點
他也提到,今年實施以日為單位請育嬰留停,男性申請人數逐漸上升已達1:1,給予更大彈性的情況下比例大幅提升。未來彈性育兒假部分將延長至60天、雙親6+6再加碼3個月以及配合脫鉤投保級距,鼓勵男性投入,預估投保薪資上限至少提高到5萬元。
洪申翰先前也曾提到,現階段修法以育兒部分為主,長照部分需將需求情境釐清,現階段尚在盤點階段。
最終育兒留停津貼、照顧津貼相關條文無共識保留,擇期再審。較無爭議的條文如取消就保65歲上限(第5條)、薪資分級表脫鉤(第9條之1)、違反就保法遭處罰鍰者公布資料名譽處罰(第38條之1)則修正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