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傷勞工選全自費醫材 無法申請差額補助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二月十七日臺北報導】勞動部提醒,職業傷病勞工因醫療所需,選用健保所定自付差額特殊材料品項,可申請差額費用補助,若勞工選用「全自費」之醫療材料,就不屬災保法醫療給付範圍,相關費用需由被保險人自行負擔,已有1.6萬件申請案件被駁回。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副司長陳文宗說明,依災保法第38條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醫療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4條規定,勞工因職業傷病及其引起之疾病,經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或診所醫師認定有醫療上需要,選用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5條第1項所定自付差額特殊材料品項者,例如:特殊功能及材質髓內釘組、特殊人工髖關節-陶瓷人工髖關節等,勞工於先行墊付自付差額後,得向勞保局申請核退該差額費用。
陳文宗指出,該項補助係針對健保所定自付差額特殊材料品項,如被保險人選用「全自費」之醫療材料,因非屬災保法醫療給付範圍,就不符合補助範圍,有需要的勞工可至勞保局網站(https://www.bli.gov.tw)下載「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核退健保自付差額特殊材料品項檢核表」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