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量審查基準一致性 旅館開發環評擬回歸地方
【外勞社記者劉達寬十一月六日臺北報導】環境部為強化與地方政府分工辦理環評審查,近期預告修正環評法施行細則,將旅館、觀光旅館改由地方政府管轄。針對外界關心地方政府環評審查情形,環境部表示考量旅館、觀光旅館多屬地區性中小型開發,影響特性相似具共通性環境議題,統一由地方政府管轄,能促使區域性案件審查基準具一致性,並通盤納入週邊整體環境負荷。
本次預告相關資料已公開,歡迎各界於預告期間屆滿前(12月10日)提供意見,環境部將於預告屆滿後辦理後續法制作業程序,相關管轄權轉移預計於明年7月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