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續審新住民發展署組織法 多數條文保留送協商
【外勞社記者劉達寬2025年6月30日報導】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內政委員會30日聯席續審「內政部組織法」修正案、「內政部新住民發展署組織法」草案。討論聚焦施行日期、發展署業務職掌及進用比例保障等議題,由於意見分歧,多數條文保留送協商。
民眾黨團提出修正動議規範組織法通過後3個月施行;針對業務職掌則提出具體化的修正動議版本,包括增訂保障新住民人權條文、將原先有關國家考試條文修改為「推動新住民參與國家考與專屬類科之設置與發展,並提供必要之輔導與資源協助」;此外也針對發展署進用新住民身分者的比例,提出修正動議。
內政部次長吳堂安說明,組織法制定公布,在掛牌正式運作之前還需要處理廳舍租賃修繕、辦公資訊設備,都需組織法施行之後採購辦理建置和人員移撥,建議維持原條文由行政院另定之。
副人事長張秋元則說明,新住民取得我國國民身分後在憲法上應同等對待;目前原民會定有比例規定,源於憲法增修條文保障原住民族權益,其他族群目前則無。且新住民參與國考涉及考試法、任用法、國籍法等多項法規,若以此方式訂定恐生誤會,建議照組織法一般體例。因朝野對前述議題意見分歧,最終多數條文保留送黨團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