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提案修法 罰仲介非法藏匿失聯移工
【外勞社記者劉達寬五月二十日臺北報導】立委林思銘等人提案修正《就業服務法》,明確禁止人力仲介藏匿失聯移工並課予罰鍰,同時降低處罰雇主藏匿失聯移工的門檻。
立委林思銘等人在最新一次的院會中提案修正《就業服務法》,其指出失聯移工可能被雇主或就業服務機構先藏匿,而後再受到非法雇用,但現行法令藏匿失聯移工的罰則,只有對雇主的懲處,且有人數或比率但書,易使有心者心存僥倖。此外對於就業服務機構也無相關罰則,因此林思銘與王鴻薇、羅廷瑋等人提案修改就服法,加強對藏匿失聯移工的監管與罰則。
其草案於就服法第40條增列私立就服機構和從業人員不得「藏匿外國人」這一款,並將其列入第65條的罰則中,違反者比照現行相關罰則處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此外也將第54條原先「藏匿外國人達一定人數或比率」修改為但凡有「藏匿外國人」就可以不發給雇主招募許可或中止引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