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提案修法家庭外看免繳就安費 勞動部:牽動42億經費需評估影響
【外勞社記者劉達寬五月廿八日臺北報導】有立委提案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和家庭幫傭免繳就業安定費,勞動部表示目前已有弱勢家庭免繳措施,全面免繳金額每年將短少約42億元,需考量經費變動和對就業市場的影響。也有立委建議需考量家庭和產業雇主之間的差異,減低家庭負擔,勞動部表示會再檢討。
立委呂玉玲等人提案修改《就業服務法》第55條,免除就服法第46條第1項第9款規定之工作的就業安定費。在其修法說明中指出,臺灣長照需求人數近83萬人,鑒於家庭照顧需求占比高,且開放外籍家庭看護並未排擠國內看護的勞動市場,因此除了提出80歲以上請外籍看護免評估外,也提出免除雇主聘外看的就業安定費。
對此,勞動部在提供給立院衛環委員會的書面報告中指出,就服法第46條第1項第9款規定的工作包含了家庭幫傭、機構看護及家庭看護,修法上一併免除其雇主繳納就業安定費,並沒有考量不同雇主資力上的差距,可能影響本國照服員、保姆及家務清潔等婦女及中高齡者就業權益。
報告中也指出,現行規定已免除弱勢家庭雇傭外看的就業安定費,免繳家庭約有1.1萬人;且包括外籍家庭看護、幫傭、機構看護之雇主所繳納的就業安定費每年高達42億,全面免繳將影響促進就業、外國人聘僱管理等工作推動。
該提案在27日衛環委員會審查中並未引起討論,但多位立委就家庭類移工雇主的權益問題提出建議、要求勞動部改善。立委王鴻薇批評,有移工接受一站式服務培訓、了解權益後,到失能者家庭就要求換工作,認為相關服務有檢討空間。
立委陳瑩則指外籍幫傭就安費較高,是否有雇主為規避費用差距導致假看護真幫傭的情形,建議可以考慮社福類移工的就安費統一。立委洪申翰則指出,接獲不少家庭類雇主申訴,需要承擔的責任過多,他認為家庭類雇主和產業雇主不同,並非聘僱移工來營利,應該要跟產業類模式有所區隔。
對於立委的各項建議,勞動部表示會再研商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