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審修《不動產估價師法》 推動助理員法制化
【外勞社記者劉達寬五月廿二日臺北報導】業界倡議不動產估價師助理法制化多年,立院內政委員會22日審修《不動產估價師法》,通過明定估價師助理員可協助估價師執行業務,可依相關考試或修習課程或實務工作經驗取得助理員資格。
不動產估價師在都市更新權利變更、抵押放貸擔保土地價值等評估中扮演重要角色,其業務繁重,但錄取門檻高,因此業界倡議不動產估價師助理法制化多年,22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修《不動產估價師法》修正草案,新任內政部政務次長董建宏也至委員會報告並備詢。
立委王美惠於質詢時就提到,112年不動產估價師只有錄取20位,且考試合格還需要2年實務經驗、加入公會方能開業,她也指出相關人力集中等問題,董建宏表示這是因估價師的職業訓練和學習過程需要比較長的時間。
檢視近5年不動產估價師錄取率平均6.5%左右,合格人數大約都在20人左右;相較之下地政士近5年錄取率8%左右,人數平均也有約200人,且已有助理員制度;近年錄取率都在15%左右的會計師,也同樣有助理員制度。
由於業界有實際人力需求,行政機關和朝野立委對於估價師助理法制化沒有太大的意見分歧,委員會中協商重點在於琢磨助理員資格,希望能符合實務狀況,最終決定包括符合估價師考試及格、具估價師考試應考資格、修習不動產及土地估價相關課程10學分、高考地政財稅等職系考試及格、新條文修正前已在職有實務經驗2年者等任一方式,皆可取得助理員資格,經在場立委一致同意,草案送院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