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費優惠費率申請 環部強調明確合理 逐年檢核目標 未達標恢復為一般費率
【外勞社記者劉達寬十一月五日臺北報導】環境部4日召開說明會,向企業說明攸關碳費優惠費率的自主減量計畫,包含電子、石化、紡織等業者都關注計畫期程中變動,查核與費率如何認定;環境部說明,計畫研擬需具體明確,若因擴產導致排放量增加,需加強減量措施,逐年檢核若未達指定目標,則回復為一般費率。
系統已上線可試填 明年正式受理
氣候變遷署碳費推動組科長薛加湧說明,目前填報系統已上線可試填,明年1月起正式受理。他提醒若明年6月底前提出自主減量計畫申請通過,2025年才能適用優惠費率,2026年4月提報執行進度報告,若符合年度指定目標,經查核在2026年5月結算2025年碳費。如果明年7月才提出申請,則2026年才能適用優惠費率。
填寫重點除確定減量目標和基準年,薛加湧也提醒減量計畫的行業別跟報稅、過去盤查未必相關,建議依主要製程、排放量占比等因素選擇。
行業別依主要製程、占比選擇
計畫除了要依《自主減量管理辦法》的分類填寫減量措施,也要填寫年度指定目標、每年的查核點(如提升能源效率的發包、設備裝設完成等不同階段)。
環境部強調,自主減量計畫的適用對象為碳費徵收對象(現階段為年溫室氣體排放量達2.5萬公噸),若低於徵收門檻的單位,系統也不會有資料,如果計畫執行過程減量低於門檻或新設廠等情況,可再做計畫變更或個案認定。
擴產需考慮產能配置 避免超標
針對業界關注因產能擴增或擴廠而有排放量突增情況,薛加湧強調每年的查核看的是全廠總量的絕對減量,公司應考慮產能配置,或增加減量措施來因應,避免影響指定目標達成。
他也補充,是否適用碳費優惠費率是逐年來看,如2026查核2025是否達成自主減量的年度指定目標,沒有達標則2025年回歸一般費率,且自主減量計畫必須限期改善(修正或增加措施),調整過後2026年才能繼續適用優惠費率資格,若未改善則會廢止計畫。
未達標需限期改善 否則廢止計畫
針對部分業者提到減量成效集中、後期規劃還不清楚等問題,碳費推動組長周仁申表示,自主減量計畫規劃到2030年目標年,需要提出明確、具體的減量措施,無論是採用綠電、有管線接送期程等情況,還是要依合理性和可行性提出實質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