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預告修法 掌握裝潢修繕廢棄物流向
【外勞社記者劉達寬九月十三日臺北報導】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為掌握裝潢修繕廢棄物清除、處理流向,依屬一般及事業不同廢棄物,分別預告修正「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擬要求清除、處理業者即時申報。
循環署說明,由營造業負責裝修產生者屬於事業廢棄物,而經由設計公司、室內裝修業者裝潢修繕後者屬於一般廢棄物;依目前申報規定,大型業者限制較嚴格,而小型裝修清運業者則只要每月申報,頻率較低。
清除需2日內送處理 處理須隔日通報收受情況
為更即時掌握裝潢修繕廢棄物清除、處理流向,本次草案規範修正受託清除、處理裝潢修繕廢棄物業者,申報作業方式及期程。不論屬一般廢棄物或事業廢棄物,業者都應依規定在清運出場前,透過網路申報廢棄物產生地點、處理場所等資料。
業者清運出廠後應於2日內載運至網路申報系統指定機構,而處理或再利用者,則必須於收受廢棄物後1日內連線申報實際收受情況,以便能即時掌握裝潢廢棄物清運流向。
循環署表示,此次草案預告期30日,預計最快明年1月1日上路,但根據廢棄物產生源規劃不同實施期程,目前擬定臺北市、新北市、及桃園市明年1月對後端處理業者開始實施、7月起清運業者也納入;後年在6都其餘縣市和基隆實施,2027年全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