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呼籲屋頂光電如期上路 不應限縮適用範圍
【外勞社記者劉達寬2026年7月6日報導】屋頂強制設光電新制即將上路,近期媒體和民代質疑期危險性,擔憂維護管理責任不明、恐轉嫁成本導致房價上漲等。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行動公民聯盟等多個環團呼籲行政院、經濟部及內政部,應讓《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於8月1日如期施行。
聲明指出,屋頂光電不需額外開發土地,可減少土地利用衝突,並就近供應住宅、商業及產業聚落用電,有助發展分散式能源、降低輸配電負擔。提升在地再生能源比例,也能降低對跨區供電及進口能源的依賴。
若排除住宅類適用,根據內政部2025年資料計算,每年將會少225MW裝置容量、約230,909公噸的減碳量。隨著全球淨零轉型及企業RE100承諾持續推進,綠電供給已成為產業低碳轉型的重要基礎。擴大屋頂光電可回應社會整體綠電需求,兼顧建築減碳、能源安全與永續轉型,政府不應再調整上路時程,更不應限縮適用範圍。
根據「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規範施行後,新建或增建建築面積達1千平方公尺(約3百坪)以上,或建物改建後變更屋頂面積達1千平方公尺,必須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每20平方公尺設置1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