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4/30完成 以免受罰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2026年4月24日報導】每年4月30日為法定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資料的登錄截止日。環境部特別提醒,申報截止在即,無論是過去長期列管的排放大戶,或是去(114)年公告納管需於今年首度申報的擴大盤查對象,務必於限期內完成登錄,若未依期限完成者,將依規定限期補正,逾期仍未完成者,將依法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本次申報對象包含以下兩大類,應於4月30日前至「事業溫室氣體排放量資訊平台」(https://ghgregistry.moenv.gov.tw)完成114年度排放量盤查登錄作業:
一、 第一批及第二批列管對象:發電、鋼鐵、石油煉製、水泥、半導體及薄膜電晶體液晶顯示器業等,及各行業溫室氣體年排放量合計達2.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以上之事業。
二、 擴大盤查列管對象:包含服務業、運輸業、醫院、大專校院及製造業等今年首度申報對象。
若有系統操作或申報疑問,可撥打諮詢專線 (02)2322-2050或 (02)2775-3919分機381、283、204;亦可電郵至netzero@moenv.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