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協近期通過漁工安置與保護指南 跨國公民團體籲臺灣重視漁工人權
【外勞社記者劉達寬十月廿五日臺北報導】近期東協峰會通過與移工和漁工有關的兩份指南,成員國約定更明確的協調原則。在臺灣參與BEBESEA組織跨區域論壇的東亞與東南亞公民組織代表,呼籲臺灣政府必須注重東協各國對非歧視性等原則的重視,並透過與印尼政府正在商議的備忘錄強化漁工人權。
東協近期通過《東協漁工安置與保護指南》,為相關宣言的操作性文件,具體規定東協成員國需要採取的漁工權利保護措施。包括非歧視性、對無證與危機中移工提供支持、漁工的參與和代表權利、政府與社會全員參與等原則。
應改善遠洋、近海漁工不同待遇
印尼人權行動聯盟執行長Daniel Awigra表示,該指南可作為漁工接收國政府和漁船船東改善人權保護的參考,因為東協成員國是漁工的主要來源國。
海洋正義倡議代表Jeremia Humolong Prasetya則表示,臺灣有3萬多名來自東南亞的漁工在全球工作,主要來自印尼,其次是越南和菲律賓。他指出目前漁工依工作範圍,權益仍有差別,近海漁業歸勞動部管轄,遠洋漁業則由漁業署管轄,規範標準較低。
他呼籲臺灣政府應該回應東協新指南中的非歧視原則,並且提供社會討論的空間,讓產業、漁工工會和公民團體能夠相互交流。近期臺灣跟印尼正討論簽署漁工保護備忘錄,他們也將提升勞動權益、wifi使用權、薪資平等等訴求提交給雙方政府。
籲提供平台討論 漁工保護MOU
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移工政策處主任汪英達補充,目前移工到臺灣工作仍需要支付仲介費、服務費而負債,漁工和家事移工無法適用勞基法之外,也仍存在仲介墊付薪資,並可能進而導致剝削等問題。
此外,政府也未積極處理權宜船、職安衛等防護措施不夠落實、團聚權等問題,他呼籲政府與利害關係人共同制定改善目標與時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