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依法休假被懲處 台鐵產工指勞動部打壓勞工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八月廿七日臺北報導】台灣鐵路產業工會106年發動春節依法休假,有數百名會員遭到台鐵局懲處,日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宣判台鐵產工勝訴,要求勞動部裁決會依判決撤銷懲處,但勞動部表示要上訴,對此,工會27日赴勞動部抗議,指勞動部打壓勞工。
勞動部回應指出,台鐵產業工會於106年時,以個人臨時休假為名,串連於特定國定假日集體休假一案,經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會個案審理,認定本次事件中,員工在知悉雇主排定班表後,並未立即向雇主表達協商變更班表或依程序辦理請假手續,其行使權利並未符合誠實信用方法,台鐵局並未構成不當勞動行為;勞動部此次上訴,主要係為釐清行政法院之真實意見,以作為往後審理案件之參考。
台鐵產工秘書長朱智宇表示,《勞基法》對於國定假日早已敘明需取得勞工同意,勞動部及裁決會卻逾越法規,逕自提出需要提前請假的要求,產工要求勞動部撤銷上訴,若認為國定假日勞工不應該有同意權,應透過正常程序提出修法,拒絕濫權的行政機關。
台鐵產工理事劉仲書指出,在長達近8年的纏訟後,產工原本以為贏來依法休假無罪的宣判,但勞動部提出上訴,選擇成為又一個台鐵資方門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