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違反勞動法令名單 共310家上榜 罰鍰近2千萬元 加班費、出勤紀錄違規多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八月二十日臺北報導】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公布第4波違反勞動法令雇主名單,計有310家業者,總開罰1,941萬5,000元。勞動基準法部分,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及出勤紀錄相關違規為主,單一企業則以指南客運及新泰工業分別遭罰鍰85萬元、65萬元最高,兩家公司近5年內累計遭裁罰445萬及275萬元。完整名單皆已匯入「新北勞動雲」的「違法雇主查詢」專區(https://ilabor.ntpc.gov.tw/cloud/Violate)。
勞動檢查處分析指出,勞基法違規情形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最為嚴重,計有61家;其次為未依法置備工資清冊或未提供勞工工資各項目計算明細,有38家;至於未依法置備出勤紀錄或未逐日記載勞工實際出、退勤時間,則有37家。
多次超時工作 知名企業遭點名
勞檢處進一步表示,本次名單中,指南客運因使勞工超時工作,且勞工更換班次未給予至少11小時休息時間,分別已是第7次及第4次違反同一規定,加上僱用勞工人數達500餘人,兩項合計遭重罰85萬元。至於新泰工業亦有使勞工超時工作,且單月延長工時高達118小時,甚至連續3個月均有使勞工延長工時超過法定上限,為第7次違反同一規定,加上僱用勞工人數達300餘人,遭重罰65萬元。
至於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以未提供必要安全衛生設施最為普遍,計有112家。
性別平等工作法方面,主要為受僱者請生理假或留職停薪時,遭受雇主拒絕或不利處分,有7家;雇主知悉職場發生性騷擾時,未採取立即有效糾正補救措施,有5家;此外勞工因提出性工法申訴,遭到雇主予以解僱、調職或其他不利處分,有1家。
身障、年齡歧視 涉就服法違規
違反就業服務法部分,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以身心障礙、年齡予以歧視,各有1家。違反勞工退休金條例則以未依法給付資遣費為主,有4家,以及1家未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因應勞基法最高罰鍰金額提高至100萬元,新北市已修正公告新的裁罰基準,依照違規次數、僱用勞工人數及違法情節決定罰鍰金額,違規事業單位如為上市櫃公司者,將加重裁罰金額20%。勞工局呼籲雇主遵守法令規定,以免遭受高額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