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族享6%勞退 勞動部提醒雇主應提繳免受罰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七月廿六日臺北報導】正值暑假期間,打工人數增多,勞動部提醒,打工族包括學生利用暑假期間工作、或已有全職工作,但利用閒暇之餘兼職工作者,與一般勞工都享有相同的勞動權益保障,不會因為工作時間長短而有所差別,雇主應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按月提繳不低於每月工資6%的退休金,儲存於勞工保險局設立的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提繳金額應由雇主全額負擔,不得自打工族薪水扣減退休金。
雇主未申報提繳退休金 可按月罰鍰至改正
勞動部強調,根據「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雇主未申報提繳退休金,可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月處罰至改正為止;根據資料,違反勞退條例處以罰鍰之事業單位,自110年1月起迄今,累計有6,160件。
勞動部說明,打工族的工作型態、工作時間雖有其特殊性,但依然享有退休金保障,雇主應以打工族全月工資所得總和,依「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的等級金額申報月提繳工資。
例如:固定每週工作1天,全月工作4天,每次5小時,時薪200元,日薪1,000元,全月工資為4,000元,依「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規定之標準,應申報全月月提繳工資為4,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