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法修正三讀 估120萬扣繳單位受益
【外勞社記者劉達寬七月十五日臺北報導】立院15日三讀通過《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此次修正重點包括,修正扣繳義務人範圍,從原先的自然人改為事業、機關或團體等本身,此外也增訂非居住者扣減稅款之繳納、憑單申報及填發期限,遇連續 3 日以上國定假日,得延長 5 日。
修正內容還包括,修正未依規定填報與填發憑單罰則,賦予稽徵機關權力得於一定裁罰金額範圍內視情節輕重,給予不同程度處罰。財政部預期將可以減輕扣減義務人作業負荷,維護120萬家扣繳單位權益。
所得稅法修正三讀 估120萬扣繳單位受益
【外勞社記者劉達寬七月十五日臺北報導】立院15日三讀通過《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此次修正重點包括,修正扣繳義務人範圍,從原先的自然人改為事業、機關或團體等本身,此外也增訂非居住者扣減稅款之繳納、憑單申報及填發期限,遇連續 3 日以上國定假日,得延長 5 日。
修正內容還包括,修正未依規定填報與填發憑單罰則,賦予稽徵機關權力得於一定裁罰金額範圍內視情節輕重,給予不同程度處罰。財政部預期將可以減輕扣減義務人作業負荷,維護120萬家扣繳單位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