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團體籲新勞長正視職災家庭照顧需求 災保法也含家事移工 雇主未投保受罰追繳
【外勞社記者劉達寬四月廿六日臺北報導】工傷團體26日至立法院前舉行記者會,呼籲新政府及立法委員正視職災勞工家庭的長照難題,要求改善包含災保法施行前的職災勞工、移工的工作環境。
4月28為世界職業安全衛生日,工傷協會、RCA員工關懷協會等工傷團體26日提前於立法院前舉行記者會,呼籲520後將上任的新勞動部長何佩珊和立法委員正視職災勞工的處境,從政策和法規上改善職災勞工照僱,建構更安全完善的工作環境。
多位職災勞工也現身說法,除了表達職災勞工需要的不只是財務補償,他們經常面對的是整個家庭的長期照顧負擔。工傷協會指出,2022年上路施行的《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除了沿用過去太低的職災預防與重建提撥費率,新法按失能層級給付、也增加照護與器具補助,但並未溯及災保法施行前的職災勞工。
工傷協會也呼籲政府建立職災勞工的專門長照機構,加強監督企業負起應有的社會責任;協會也提到,近年職災人數都達到300人,如今許多外籍移工承擔了困難危險的工作,政府需要加強對他們的職業災害保護。
針對工傷團體的訴求,勞動部職安署說明,災保法自2022年5月1日施行,已經擴大納保範圍,除了提升職災保險的給付水準,也更強化災前預防、災害補償與災後重建的整合。包括建置專業的職災勞工服務人員、連結復健醫院,也成立預防與重建中心協助傷病診治、職能復健與重返職場的服務。
至於災保法施行前之職災個案,職安署表示除了職災保險給付外,確實需要更多社會救助、長照及法律的協助,勞動部依災保法65條補助各地方政府的協助人員可以提供重返職場、轉介就業服務或職業訓練,亦可連結轉介社政、衛政長照資源。
依據現行災保法,除了各類勞工以外,家事移工也在強制納保範圍,如雇主未依規定申報員工加保,災保法部分,會核處新臺幣2萬元至10萬元罰鍰並公布違規事由。即使雇主未辦理加保手續,勞工如果不幸發生職災事故,仍可依災保法規定申請相關職災給付,並由勞保局向雇主追繳給付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