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金卡入境爭議 立院法制局建議納禁入國情形
【外勞社記者劉達寬2025年5月9日報導】為吸引外國專業人才,政府從2018年實施四證合一的就業金卡政策,但近期傳出有Youtuber成功申請取得就業金卡來臺,卻因先前涉非法工作無法入境。立法院法制局近期就相關問題提出分析,建議研修相關辦法,將禁止入國的特定情形納入不予核發就業金卡的範疇。
法制局報告說明,就業金卡是依據《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發放,旨在吸引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在科技、經濟等領域具特殊專長),卡片整合工作許可、居留簽證、外僑居留證和重入國許可,可以自由尋職、隨時就業、轉換工作,不限次數進入臺灣。
移民署受理申請案件時,需先會同勞動部及外交部進行審核。法制局指出,不予許可的情形主要有4類,勞動部審查不符規定、外交部審查不符規定、不符攬才專法或許可辦法規定、有入出國及移民法第24條第1項或第2項所列情形(不許可或撤銷居留證的情況,其中也包括逾期居留、從事不符許可工作等)。
法制局指出,目前許可辦法的規範並未將移民法中禁止入國的規定納入(第18條第1項第12款,逾期居留、非法工作等情況),也認為相關規定與24條構成要件及法律效果用語上有差異,因此建議評估研議修正許可辦法,將禁入國情形也納入不予核發就業金卡審核範疇,並同步檢討修正相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