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膠平板包材回收清除處理費7月開徵 納塑膠襯墊、泡殼 PET材質採分階費率
【外勞社記者劉達寬2025年7月1日報導】環境部6月30日發布修正「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增訂各類「塑膠平板包材」之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7月1日起徵收膠平板包材回收清除處理費,二次鋰電池優惠費率也同步上路。另外環境部7月1日也公告調整紙餐具課費對象,給予緩衝2027年上路。
環境部表示,今年7月1日起,塑膠平板包材製造或輸入業者,應按規定申報其塑膠平板包材之製造銷售量或進口量,再依公告各類塑膠材質之徵收費率,計算應繳納之回收清除處理費,用以支應民眾回收的廢塑膠平板包材於國內後端回收清除處理的相關補貼費用。
二次鋰電池業者提計畫可採優惠費率
另外塑膠襯墊、泡殼已於2023年新增公告為應回收廢棄物,並納入塑膠平板包材範疇。經過2年的實施緩衝期,新增納管的責任業者業者,自7月1日起,應辦登記、申報營業量及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
因PET塑膠材質的平板包材所需回收處理成本較高,故與同材質的瓶罐類容器採不同徵收費率,採五年三階段逐步調整徵收費率:第一階段(2025/7/1-2028/6/30)每公斤徵收10.2元、第二階段(2028/7/1-2030/6/30)每公斤徵收14元、第三階段(2030/7/1起)每公斤徵收16.56元。其他各類塑膠材質平板包材均與同材質瓶罐類容器採相同徵收費率。
環境部進一步強調,國內廢塑膠平板包材預估年產生量為6.8萬噸,過去許多用於包裝商品的塑膠襯墊、泡殼,因無回收補貼誘因,未能被有效的回收分類、處理。考量處理成本與業者負擔能力,審慎訂定徵收費率,兼顧環保與產業發展。
另外為鼓勵業者將關鍵物資留在國內回收處理循環,環境部修改「乾電池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從7月1日起,製造、輸入或進口二次鋰電池之責任業者,可提出自建回收循環鏈計畫,審查核准得改以優惠費率繳交二次鋰電池回收清除處理費。
紙餐具課費對象調整 2年後上路
採國內循環者,第一級優惠費率每公斤5.1元;採境外循環者,第二級優惠費率每公斤6.66元,均大幅低於原費率,最高可減免超過八成。
環境部7月1日也公告修正「物品或其包裝容器及其應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之業者範圍」,將紙平板容器(如:紙杯、紙碗等紙免洗餐具)之課費對象,由現行製造業者,改向紙板(捲)製造或輸入業者徵收回收清除處理費,緩衝期2年。
環境部說明,國內多數紙餐具原料均為純木漿紙板(捲),且九成以上自國外進口,可利用報關資料管理,更能有效掌握應列管對象與營業量、提收徵收效益,以維護責任業者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公平性。未來將修訂責任業者管理辦法,完善相關業者登記、申報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