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膠容器使用再生料享優惠費率明年實施
【外勞社記者劉達寬十二月十一日臺北報導】環境部新增部分容器的回收清除處理費優惠費率,將於明年起實施。塑膠容器使用再生原料、採用綠色設計,最高可享45%優惠費率。
環境部已於10日公告修正「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公告事項第一項附表,將自明年起新增玻璃容器重複填裝、塑膠容器使用再生料、採取綠色設計,給予回收清除處理費優惠費率。環境部表示,為使資源循環最大化、廢棄物處理最小化,希望透過優惠費率的經濟誘因引導業者,因應國際推廣資源循環、綠色設計設計理念,創造新的循環運作與商業模式。
若塑膠容器使用再生原料,給予15%優惠費率,採用採用純料、原色、減標籤、繫留瓶蓋的綠色設計,再給予15%~30%優惠費率,最高可享45%優惠。玻璃容器部分,若業者重複裝填採循環使用機制,最高給予50%優惠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