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蒐集長照扣除額資料 簡化應備文件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四月廿九日臺北報導】為減輕身心失能者家庭的租稅負擔,需長期照顧的身心失能者符合條件,可享每人每年12萬元的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個人符合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之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資格」日前已修正發布,除放寬外籍家庭看護工聘僱資格外,也增訂團體家屋為入住適用機構,以及入住機構期間死亡者,入住日數不受課稅年度須達90日的限制。財政部北區國稅局除主動蒐集長照扣除額資料外,已製作適用對象及應檢附證明文件簡表,相關問題可向所屬國稅局洽詢,或撥打國稅局免費專線0800-000321。
國稅局表示,為方便民眾於綜所稅結算申報期間查詢年度長照扣除額資料,將主動洽請衛生福利部、勞動部及退撫會提供符合條件身心失能者的長照扣除額資料。民眾透過綜所稅電子結算申報系統辦理結算申報時,系統將自動帶入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的長照扣除額資料,免再另行檢附證明文件;若於報稅系統查無資料,但認為符合長照扣除額規定者,仍可自行增列長照扣除額,並另行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列報減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