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陷爭議 綠委籲暫緩實施 限制嚴格、規劃人力不足引民怨
【外勞社記者劉達寬九月十八日臺北報導】國土計畫法原定明年4月底正式實施,並一併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但目前地方政府繳交進度有所延宕,包含有農業大縣明確表示暫緩送件,呼籲傾聽農民心聲。民進黨立委蔡易餘、陳冠廷、王美惠等22人18日也召開記者會,呼籲在尚未達成全國一致的情況下,行政院應適度調整時程,待充分溝通後再行上路。
整合不易 立法、實施皆數度延期
蔡易餘指出,國土計畫相關法案從前幾任政府就曾多次提出,因沒有辦法整合意見,直至馬英九政府後期才完成立法,2016年5月起實施。
按照《國土計畫法》第45條的時程規定,第一階段為2年內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畫」,第二階段為3年後(2021年4月30日)公告實施「縣市國土計畫」,第三階段為縣市公告後4年內(2025年4月30日),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
9縣市尚未繳交草案 尚須溝通
原定今年6月30日前各縣市需繳交其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給內政部,但新北市、桃園市、雲林縣、彰化縣、嘉義市、苗栗縣、臺中市、南投縣與臺東縣等9縣市尚未繳交,有縣市未繳全國一致上路有困難。
蔡易餘表示,雖然近期內政部有下鄉與地方協商、與鄉親溝通,但很多民眾對於自己的土地被劃設為國土計畫區分的農業發展區第1類、第2類仍有疑慮,因此認為需要再有一段溝通的時間,讓農民理解,呼籲行政院慎重考慮再次展延。
立委劉建國則指出,各農業縣市的國土
功能規劃,納入農1的土地跟現行「特定農業區」的範圍落差大、且各縣市不一,他提醒中央除訂定原則並應注意地方劃設情況。希望在符合公平原則的情況下實施,主張再延後2至4年。
各縣市規劃落差大 恐失公平性
立委林岱樺除了指出國土計畫法嚴格限制土地使用、阻礙經濟發展、計畫過於複雜但又躁進導致窒礙難行。
她也指出新法上路後將取消現有區域計畫法可以申請的幾十種農地可開發項目,包括:產業園區、渡假村、工業用地毗鄰擴廠、資源回收場、安養院等。此外,可建築用地的建蔽率和容積率也將大幅降低,造成民眾剝奪感。
此外,中央和地方目前在國土規劃、鄉村規劃的素養和人才不足,這也是她要求國土管理署提出分析資料時,國土署自己所承認的劣勢之一。
建蔽率、容積率降 限制未來發展
林岱樺也指出,剛性法規限制未來發展,包括管制土地內原建物只能修繕,未來有都更危老改建需求可能損害居住權、農業發展地區只能農業生產、地方政府雖然可依需求變更,但程序過於繁瑣等。基於上述原因,她同樣建議國土計畫延後2至4年,或更長的時間在上路。
根據國土計畫法,國土功能分區分為保育、海洋、農業、城鄉等4大類,各大類再細分小類。而農業第1類僅供農業生產和必要產銷設施使用,禁止或限制其他使用,農業第2類則略為擴大範圍到產業價值鏈發展也可使用,限制較第1類略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