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分之一得標廠商違反勞基法 勞動部1個月給報告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二月九日臺北報導】外界關注就安基金及各類標案的運用方式,立委指出過去99件得標廠商,其中有25件是違反勞基法的慣老闆,要求勞動部一個月給書面報告。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9日邀請勞動部長洪申翰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以及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勞動部主管預算(公務及基金預算)、勞動部函送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114年度預算書案。
立委陳昭姿質詢指出,勞動部去年99件決標的標案,她將廠商資料交叉比對「違反勞動法令查詢系統」,發現其中25件違反過勞動法令,且其中多數是「慣犯」,累計違規次數高達194次,質疑帶頭當「慣老闆」。
陳昭姿表示,勞動部4分之1的標案由違法廠商進行,勞動部去年99個標案的案件金額是8800萬元,194次的違規累計裁罰金額僅170多萬元,質疑勞動部原本每案最高可罰20萬元,卻都只有罰1萬元,業者因此不怕,繳少少的罰款後,還可以繼續拿標案,這些標案金額就高達8千多萬元。對此,洪申翰表示,勞動部的標案,都是依照政府採購法規範進行,他承諾,1個月內給予檢討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