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晶片法優惠抵減 預計2月受理申請 產發署施政成果 協助留用6千名資深移工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一月十九日臺北報導】有台版晶片法之稱的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2於去年底通過,提供優惠抵減率,包含前瞻創新研發支出當年度抵減率25%,及購置先進製程設備支出當年度抵減率5%,不限適用產業類別。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表示,此項投資抵減預計2月份受理申辦,另外產創條例第10條之1智慧機械、5G系統及資通安全投資抵減將於113年底屆期,將持續與產業界溝通,爭取在10月底前完成草案。
產發署1月19日說明112年度施政成果及113年度業務重點,署長連錦漳做上述說明。
為解決產業人才、人力問題,在留用中階技術人力方面,配合勞動部辦理41場政策宣導,並協助審認資格,為製造業留用約6千名資深移工持續在台服務,並向勞動部爭取調高水產加工及保藏製造業、金屬及玻璃纖維船體製造業、豆腐製造業等行業移工核配比率各提高5%,目前前兩者屬於B級,享20%的核配比率,蔬果加工及保藏業(限豆腐製造業)則為C級15%。
產發署並攜手台積電、聯發科及日月光等13家企業以及10所大學,前進東南亞辦理客製化徵才,蒐集有效履歷約700份,112年截至11月底已促成250位外國人才來台就學就業。
連錦漳表示,產發署今年的業務重點之一,將放在產創條例第10條之1修正,由於相關投資抵減將於今年底到期,目前正持續和產業界溝通,除既有內容外,評估是否擴大適用範圍,例如節能減碳。他並提到,過去對設備的觀念較偏向硬體,但IC設計、AI應用相關的軟體是否也可納入,將持續蒐集產業意見,和財政部溝通,希望在今年9月至10月間將草案完成送到行政院,爭取在年底前通過。
未登記工廠合法化方面,已督促地方政府完成3萬2千餘家申請納管,納管比例約85%,並完成9611家工廠改善計畫核定。經濟部並提供納管工廠基礎轉型補助,協助導入低碳化、智慧化等技術或設備更新,目前已有334家審核通過。113年產發署將協助六大未登記工廠群聚地區,補助地方政府建設污水排放系統,減輕環境負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