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移工可申請多次重入國許可
【外勞社消息】內政部移民署公告,自113年1月1日起,移工向移民署申請居留、延期居留或資料異動等居留相關事項,即核發其含多次重入國許可之外僑居留證,移工可持憑多次入國。
勞動部提醒,如移工還沒有出國之需求,無須單獨申請重入國許可,待日後申請延期居留或資料異動時,即會換發含多次重入國許可之居留證;尚未換發新證者,如有出國後再入國需求,依規定仍應於出國前向移民署申請重入國許可。
勞動部指出,出國前應檢附出國機票或訂位紀錄,可至移民署「外籍移工線上申辦系統」(https://gov.tw/hr8) 以資料異動方式申請換發新證。